一、本府114年9月3日府教社字第1140205750號函諒達。
二、請各校務必轉知競賽員【競賽注意事項】,部分競賽員尚未繳交證明文件,請各校轉知競賽員於競賽當日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證明文件審核,否則影響競賽資格,自行負責。
三、旨揭競賽訂於114年9月18日(星期四)於埔里國小舉行,競賽員報到時間:上午場8:00─8:40;下午場12:30─13:10。
四、競賽時間分配:
(一)【上午場】:字音字形、作文、寫字、國小演說、國小朗讀、高中演說、高中朗讀、社會組朗讀、社會組演說。
(二)【下午場】: 國中演說、國中朗讀、教師演說、教師朗讀。
五、因114年全國語文競賽題材修正,考量承辦學校準備工作及競賽員能以修正後題材於競賽中展現,高中組朗讀競賽題目以114年6月19日第一次發布修正【114年全國語文競賽題目之內容】為準。
六、競賽當日承辦學校開放校內停車場,各校車輛請從後門進入並請依工作人員指揮停放,停滿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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